怀化法院网讯 近日,原告伍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无私、和谐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了芷江法院,并对办案人员接连说到“谢谢我们的好法官,帮我要回了我四年都没要回的工程款。”
案情还原:2017年初,原告伍某承包了被告某公司的多项装饰工程,同年6月,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就在伍某向该公司索要工程款时,该公司却以“工程款需要全部上报”为由多次推辞工程款的支付,这一拖就是四年,拖欠的工程款达18万余元,其中大部分为农民工工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伍某于2021年5月将该公司诉至芷江法院。案件受理后,本案由碧涌法庭负责审理。主审法官熟悉案情后,发现原告在长沙,而被告却远在北京,为了尽快帮原告争取到工程款,让农民工早日领取到工资,主审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经反复沟通并充分征求双方意见的后,确定在芷江法院进行调解。经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伍某如愿要回了工程款,而农民工朋友也将在第一时间领到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再后来,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法官说法:广大企业主应当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按时支付工资,否则将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广大工友在遇到工资被拖欠时,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芷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持续做好为民办实事活动,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