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5月26日下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子圆满落下帷幕,牵头此次调解的是沅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和沅陵二酉苗族乡党委书记张云霄。
2016年至2019年,被执行人向某某因承包工程周转金需要,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某陆陆续续借款30万元,2019年6月13日,双方协商由被执行人向某某分两期付款,2019年10月底付清。被执行人违约,申请执行人于是起诉至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阶段,被执行人态度积极,双方于是又达成了调解协议分期付款,但是被执行人还是没有履行,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来到执行阶段后,承办法院经过“八查两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后多次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仍未发现可执行财产。这时被执行人向某某找到法院,因甲方给农民工支付工资需要请求法院解冻其银行卡,并且主动提到自己有一笔工程款未结,可以分期履行。法官把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但其态度强硬,拒绝解冻也拒绝调解,案件陷入僵局。考虑到双方都是二酉人,且被执行人承包工程和雇佣的农民工也在二酉,承办法官与二酉苗族乡党委书记张云霄沟通后,请求乡党委给予协助,张书记了解案情后,百忙之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有了调解的意愿。在张书记和承办法官的有力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同意解冻银行卡,让农民工工资可以得到保障,张书记也对申请执行人说会尽快协调兑现被执行人的工程款,让申请执行人的诉讼权益也能够得以保障,此案以调解完美结案。
张云霄书记作为乡党委书记,把本辖区百姓的和谐稳定责任系于一身,在当前工作异常繁杂的情况下,配合我院大力执行化解矛盾,促进了我院执行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沅陵法院以此次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司法工作实践相结合,持续强化为民司法意识,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从办好每一件案件做起,发挥好审判职能,切实解决群众愁难急盼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