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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法院:拖欠货款索要无果 庭前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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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露  发布时间:2021-04-30 15:02:27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4月29日上午,中方法院收到一面书有“多元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守初心”的锦旗。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20年8月,原告怀化某生鲜配送公司与被告湖南某教育服务公司签订《食材配送合同》,由原告为被告配送食材,合同期限为5个月,约定货款按月结算。截至2020年11月,被告已向原告支付850000元,尚欠货款357000元。原告多次催收未果,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决定将此案分流至中方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庭前调解。与此同时,承办法官数次与身在异地不愿应诉的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对其耐心做思想工作,最后被告同意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对被告代理人明法析理,代理人说出了被告的难处,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在调解员耐心劝说下,最终双方就还款金额、还款时间等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60000元,在4月底前先行支付160000元,尾款100000元在7月底前付清。矛盾被成功化解在庭前。



 

 
来源:中方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