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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溆浦法院:司法救助解民困、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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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晓霞  发布时间:2021-04-06 12:13:35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溆浦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干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贴近群众,慰问群众。4月5日,溆浦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继刚等人来到了思蒙镇慰问困难当事人,并发放了慰问金,送上了温暖和关怀。

       据悉,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因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无赔偿能力,赔偿款至今未到位,且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经溆浦法院认真审查,认为郑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10000.00元。

    “感谢党,感谢法院,要是没有这么好的政策,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当郑某等人拿到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同溆浦县人民法院干警说道。去年以来,溆浦法院积极作为,成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救助各类困难当事人18余人,累计发放救助金额共计215000.00元。解决了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彰显司法温情。

      在今后的工作中,溆浦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不断规范和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提升司法救助的温度,努力为困难群众谱写一件件暖心的司法关怀。


 

 
来源:溆浦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