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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法院:协同联动共执法 案结事了终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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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晶 向贤丽  发布时间:2021-03-05 12:01:14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感谢你们对案件的付出,我们认可并且配合法院接下来的工作。”执行干警杨飞挂掉申请人龚某的电话,沉沉的舒了一口气说:“这个案子到目前看,总算告一段落,辛苦向所长还有村书记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接下来就是跟进被执行人粟某打款的进度,尽快完成标的款兑付的问题了。”这是发生在法院执行指挥车上的一幕。

3月4日上午,会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会同县林城镇司法所,在镇人大代表及包村干部的见证下再次来到被执行人粟某家,就一起健康权纠纷做被执行人粟某及其家属思想工作。

出发的路上,林城镇司法所所长向贤丽简要了解了该案的案情,就下一步执行方案与执行干警杨飞进行了交流。该案发生于2016年,因粟某放在医院病房储物柜旁的开水不慎将龚某的小孩烫伤,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龚某遂诉至法院。法院综合全案考虑,粟某应承担50%的损失,判决粟某一次性赔偿龚某各项损失共计28478.06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2017年3月,粟某始终未履行法律义务,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人员多方了解,粟某常年在家务农,因身体问题,长期服用降压药物。针对该案的执行,粟某的抵触情绪十分强烈。执行小组先后三次到访都未达到执行效果。考虑到粟某身体原因,始终未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转眼三年过去了,该案始终没有进展,是执行干警杨飞心上的一块大石头。这次,他和他的团队细致总结了前几次执行经验,梳理了执行受阻的症结所在,最终确定了联合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参与执行见证执行的工作方案。

在林城镇司法所所长、镇人大代表以及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执行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粟某意识到自己抗拒执行,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认可了执行和解方案,该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会同法院积极转变执行工作理念,从孤军奋战向多部门联动执行转化,根据各职能部门职责特征,树立大执行理念,构筑执行新格局,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彰显司法公正。


 

 
来源:会同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