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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事了 善意执行取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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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正涛 丁辉  发布时间:2021-02-23 15:14:11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非常感谢你们,不是你们这么上心的帮我办理案子,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一边办理领款手续,一边对执行法官谢道。

    王某与宋某离婚纠纷经洪江人民法院判决,判处宋某支付给王某经济帮助款一万元,判决生效后,宋某一直未曾履行。不得已王某向洪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以及线下实查,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最终只能对该案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案件虽已暂时终结,但执行法官依旧对此案予以积极跟进。通过深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虽然有部分务工收入,但是除去自己生活开支外,还需要抚养孩子、老人,生活压力较大,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不仅不能将执行款项执行到位还会影响孩子、老人的正常生活。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多次邀请双方当时人进行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宋某于2021年2月10日大年三十前一天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该案执行标的虽不大,但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贯彻善意执行理念,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有效平衡了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来源:洪江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