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1月29日,通道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三年来该县扫黑除恶工作成果。会上,通道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方毅通报了通道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
自2018年以来,通道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坚持院长办案制度化、沟通协调紧密化、庭前会议常态化、业务指导精准化,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高效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0件35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3人,判处财产刑1900余万元。深入开展“黑财清底”执行行动,共执行到位金额568.6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6.67万元。其中,依法审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吴新丑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县首例“套路贷”涉恶案等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期以来,通道法院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由院长亲自组织指挥调度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对案件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调度会、推进会,院长与分管领导、刑庭庭长签订“军令状”,全院干警签订并递交《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扫黑除恶承诺书》,开展逐级谈话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彰显法院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雷霆力量。同时,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的执行力度,扎实推进“打财断血”,创新“黑财清底”执行模式,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坚持精准施策,强化执行效果,突出社会效益,在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上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