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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与洪江市法院共邀省、市两级代表委员研商落实多元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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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程 黄爱军  发布时间:2020-08-13 10:33:49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之一,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怀化的迫切需要。8月12日,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与洪江市法院邀请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洪江市法院共商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省人大代表、洪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龚,洪江市人大副主任、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瞿州,洪江市政协副主席李先红等代表委员参加会议。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自201951日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来,始终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为主线,以行政争议协调中心为载体,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和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开创怀化诉源治理新路子。

座谈会上,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珂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怀化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方案,竭力推进建立“1+1+11”行政争议多元解纷网格化模式,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纠纷化解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从源头化解纠纷存量,减少诉讼增量。

“作为人大代表,我们都很关心人民的利益诉求是否得到根本解决,矛盾是否得到实质化解,法院邀请代表、委员一同商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这是法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加强诉源治理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与尝试,我们为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和洪江市法院这样的做法点赞”。省、市人大代表向安春和张永红在座谈时说道。

张龚代表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市县乡联动,把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加强考核通报,增强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时限和实效双保证。

会议由洪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复江同志主持。与会人员认为,这是一次实干担当、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会议,大家表示将珍惜共识,互相体谅,为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出不懈努力。


 
来源:洪江市法院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