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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审理环资案   守护青山和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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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纯华 李炜  发布时间:2020-07-08 15:22:23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全体起立……”7月8日上午,怀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远太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杨某军等4人滥伐林木案。怀化日报、怀化电视台、怀化新闻网等主流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司法频道等网络媒体同步直播。

2015年至2018年期间,杨某军、潘某荣、杨某学、吴某礼等4人在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数次砍伐林木,立木蓄积量巨大。靖州法院一审审理了此案,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杨某军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杨某军、潘某荣、杨某学不服上诉至怀化中院。二审中,怀化中院院长徐远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自2018年以来,怀化两级法院的院庭长每年都带头审理涉环资类案件,并进行庭审直播。”庭审后徐远太院长强调,院庭长带头审理涉环资类案件,既能发挥院庭长在办案过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年轻法官进行传帮带,又能通过案件审理过程的同步直播,扩大案件影响,有效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据悉,自2018年起,怀化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相继开展了“春雷行动”、“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和“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巩固年”活动,建立了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对涉环资类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执”。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等形式以案普法,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三年来,怀化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环资类案件356件,审结313件。审结的涉环资类刑事案件中,判处336人相应刑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成效,怀化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大审理涉环资类案件的力度,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涉环资类案件的审理,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推进和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好环境公共利益,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怀化、美丽怀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来源:中院刑一庭 民三庭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