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稳妥、有序,按照"六个必须、五个到位"要求,近日,新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艳霞带领县工信局等部门人员前往单位对口企业新晃舞水化肥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复工复产准备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李艳霞向企业负责人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要求;查看消毒液、口罩及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使用情况;详细了解了企业复工人数,员工食宿、厂区消毒,以及对企业职工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李院长在询问企业当前复工生产遇到的问题时了解到,春耕生产在即,新晃舞水化肥有限公司在春耕前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需生产大批化肥,但资金流通遇到困难。李院长同几个其他几个单位积极协调,为公司申报了贷款需求,解决复工复产资金短缺问题。
自县委县政府发布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以来,李艳霞下沉基层,深入一线,通过实地指导或电话等形式指导帮助对口帮扶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助推对口企业安全有序地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晃法院将继续秉承精准防控,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基础上,协助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地进行,为企业复工复产稳经营、促发展、渡难关,提供有力保障,为“高质量”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