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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家国情怀、展法院风采”征文
征文作品:法院办公楼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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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健翠  发布时间:2019-09-07 11:46:45 打印 字号: | |

无论多晚下班,当你抬头看看法院办公楼,总会有灯亮着。是的,法院办公楼的灯永远是熄的最晚的,纵使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亦通明如白昼。

我喜欢灯。

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照亮他人前进的路。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中国梦的雄伟篇章里,法治梦绝对是浓墨重彩的一篇,每一个法院人,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怀着美好的理想信念而行,坚守法治和当好法治建设的实践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喜欢灯。

并不是我畏惧暗夜,而是有灯必有火,有火必有丁。灯在,人在;人在,事业在。在事业的追求中,我觉得法院人的生命是鲜活的,每一个法院人都还在奋斗着。

我喜欢灯。

追求公平正义的路上,从来不乏燃灯者,不忘来路,不改初心。每一个法院人,脚踏平凡岗位的实地,胸怀梦想的星空,做一名“燃灯者”,围绕审判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不因埋没于每天的繁杂工作之中,而缺失了心中的本真,不因走了很长的路,而忘记因何出发,以出世态度干入世事业。

我喜欢灯。

最可敬、最可爱的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们一直在我们的身边。你可以经常看到:办公室里满满堆着的是比人还高的案卷;中午1点、甚至2点刚刚开完庭、二楼接待室顾不上吃饭,只为了将能调解的案子调解到位的法官们;深夜灯火通明楼道里,合议庭还在俯首案前;孕妇妈妈挺着大肚子还在开庭;周末带着宝宝来加班等等动人的场景,因为每一个法院人的坚守,这些成了最平常的画面。每一个法院人,用职业理想践行心中的信仰,用个人的奉献换来人民的幸福。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点滴涓江海,每一个法院人发出的光亮,尽管微弱,却终究能汇成燎原的火光。

我知道,法院办公楼的灯永远是熄的最晚的,这灯,照亮了夜,温暖了心。


 

 

 
来源:中院纪检组
责任编辑:周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