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增强代表委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充分发挥其监督支持作用。6月12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杨清勇、杨绪维,市、县政协委员何干强,县政协委员吴睿林亲临现场见证余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等十人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的执行。
早上8时,代表委员们同执行干警乘车前往凉伞镇街上的执行现场。此次执行由该院常务副院长吴希凤亲自带队,共出动执行干警29人,分为现场警戒、司法拘留、执行保障、记录、后勤5个小组,并邀请镇政府人员作为思想疏导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组参与此次执行。到达现场后,大家分工协作,先细心细致地对被执行人张某某等人做劝导工作,并限其在15分钟内准备自行移除占用申请人经合法许可使用的土地经营的摊点设施,否则法院将强制拆除。经沟通调解后,被执行人开始自行移除摊点设施,到中午12点,占用申请人屋基的各种摊点设施全部移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代表委员们全程监督见证了此次执行,参加此次执行活动的市、县政协委员何干强表示:“通过参与执行的全过程,看到了执行法官的辛苦,也感受到了法院决胜执行难的力度和决心。我们将加大宣扬力度,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该院将继续通过邀请代表委员交流座谈、参观执行指挥中心、参与执行行动等方式参与见证法院执行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