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4月12日下午,怀化中院举行怀化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东利向社会通报怀化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有关情况。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旭明,怀化中院行政庭庭长谌蔚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行政单位负责同志,怀化铁路运输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及怀化日报、怀化电视台、怀化新闻网、边城晚报等媒体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刘东利副院长介绍了开展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的背景、依据以及重大意义。他指出,开展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是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推动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的重要改革举措,对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破解行政诉讼制度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最大限度地排除行政干预,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刘东利副院长强调,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法院行政诉讼管辖改革进度,根据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怀化市辖区内13个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全部由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怀化两级法院将强化组织领导、配强审判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工作衔接、抓好改革宣传,确保集中管辖改革顺利开展。
会上,刘东利副院长就集中管辖实施后,全市各基层法院是否还办理行政案件等问题,李旭明院长就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基本情况和为做好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做了哪些准备等问题,谌蔚庭长就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