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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岚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挪用公款一案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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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二庭  发布时间:2017-08-28 11:35:00 打印 字号: | |
  我院受理被告人刘岚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挪用公款一案,现决定于二?一七年九月一日上午十时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特此通知,请准时出庭辩护。               

                   审判长:莫劲枝

                   审判员:肖光申

                   审判员:李紫阳

                   书记员:蒋艳群

                   2017年8月28日
来源:刑二庭
责任编辑: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