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2月6日,怀化鸿裕彩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怀化市财政局采购招标行政行为向鹤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该院受理的首起政府采购行政诉讼,也是该市财政局首次成为政府采购被告的行政诉讼。
2016年11月11日,怀化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下发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为2017-2018年度怀化市本级行政单位定点印刷协议供货。2016年12月14日开标后,确定中标供应商为10家。原告认为该采购项目中采购的货物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目录中的货物,其资金来源也不是财政性资金,属于违法招标,招标行为导致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造成巨大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法院依法组织送达等法律程序,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案外达成协议,怀化鸿裕彩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裁定同意撤诉。该案的办理促进了行政争议的解决,推进了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