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读书园地
“刷卡”更需法律管
分享到:
作者:陈龙飞  发布时间:2012-09-24 09:16:21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钱包渐扁终不悔,刷卡亦使人憔悴。”形容的大概是刷银行卡如行云流水一般坚定的消费者。近来,媒体将“吾肥天下瘦”的银行业集体不执行国务院文件,刷卡费仍居高不下的情况公之于众实在是大快人心。

    然而拍手称快只是曝光没有制裁怎么看都有些只打雷不下雨空欢喜的份。商业银行在收费领域里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游戏”由来已久。远的不说,就拿近年发改委要求各银行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金额来说,银行业普遍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更有甚者收费变本加厉,储户存了点小额现款,几年后变成了负数反倒欠银行服务费了。当然有识之士也开出了出台政策、引进外资银行等“药方”来治银行高收费这一顽疾。

    但在我辈法律人看来,根治顽疾的“药方”中视乎少了法律这一味良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大多脱胎于早期的国有银行,一直享受着诸多政策红利和法律的优待,说到底就是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活跃与完善,银行业“收费猛于虎也”的行径,自然收到国民一直的口诛笔伐。为了能够规范现有银行业的种种乱象,大可借鉴国外经验,修改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对银行严格监管,提高处罚额度。以往的罚款就区区数十万对任何一家银行来讲都是毛毛雨,惩罚效果也不过是隔靴搔痒。

    “天下之难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尊重法律权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银行业这只民众怨声载道的金融巨鳄关在法律的牢笼里,才能真正营造和谐有序的金融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大发展大繁荣。
来源:鹤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粟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