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近期到南边县市办案,经过城南片区才发现一栋栋设施完善的保障房已经投入使用并颇具人气,相对于全国千万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算是拔得头筹了。众所周知,保障房作为住房市场的必要补充,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
但在保质保量建设好保障房之后如何实现公平分配,是新的巨大挑战。笔者试图以法律人的视角,来探索如何打好这场“攻坚战”。要让法律法规在住房保障领域更好地发挥公平正义的力量,势必要做好三个层面:
在民事领域内探索保障房的产权法律制度。从国际国内的实践来看比较理想的模式是保障房产权归国家所有,其分配上实现变售为租后,骗租获益远远小于骗购利益且保障房的申请资格审核也就相应的从即时制变成了长期制。这样可以杜绝少数保障房骗购者一次欺瞒成功,终身无忧的心理。同时,更改为长期审核之后,等于也相应加大了资格审核的检查力度,从而可以极大的减少骗租现象发生。
在行政领域内依法行政规范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毋庸置疑地会给给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但只要不断地完善和创新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大对住房保障的执法力度、加强建筑行业自律、合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就能帮助群众借助安居工程实现住有所居。
在刑事领域内严厉惩治骗购骗租及腐败行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替百姓谋福利的执政党,对于影响百姓利益及国家利益的要“利剑出鞘”,以党纪国法严厉惩治骗购骗租及腐败行为。各级党政的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监督,司法机关也应严格执法,抓一批违反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规定骗购骗租的硕鼠,为保障性住房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徒法不足以自行”,仅靠立法司法一己之力不足以实现保障房建管一帆风顺。既需要党委政府引导,也需要群众广泛参与,我们必须解放思想,积极地学习、创新,向先进地区向发达国家学习才能让国人住有所居这一梦想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