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因腐败而落马的人在事后往往都会说出“权力缺乏监督”之类的话,我想,这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触角难以企及有关外,党内民主监督的乏力肯定也是一个主因。
《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有这样一句话:“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但是在有的机关部门,党内批评中的自我批评可能还是有的,但批评他人的声音却少之又少,即使有批评,也可能是领导批评部下,上级批评下级,因为人人心中有禁忌,就只能遵循这条不成文的规则开展党内民主生活。
有的批评没有锋芒,当然这里说的锋芒不是骂街式的泼辣,而是批评能直指核心,不遮不掩。没有锋芒的批评也是对批评的“钝化”,说的话软绵绵的,生怕触到他人的痛处,有的听起来反而又不像批评,倒像鼓励。有的干脆就谈工作、谈个人的思想,要不就辅天盖地发一通牢骚,没有任何指向,这都是党内民主生活中批评的“钝化现象”。
消除党内批评的禁忌和防止党内批评“钝化”的方法是有的,这主要看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愿不愿做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这种民主作风的有心人。
在党内,党员领导干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应该是表率。首先自己应该坦诚布公,要有勇于接受批评的勇气,为人要大度,不要对敢于批评自己的同志给脸色、穿小鞋,不能拍桌子、瞪眼睛,更不能耍小动作暗中算计他人。因为党内批评是对人的促进和帮助,是对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普希金曾说:“批评是揭示美和缺点的科学。”这句话虽然针对的是文艺批评,但党内批评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的工作肯定是以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美”为主流,其工作过程的“缺点”是主流“美”的衍生物,同志间提出来了,是好事,是应该感激的,说句俗话就是,别人如果不在乎你,就不可能关注你。
其次,一般党员同志在党内民主生活中,也不要患得患失,在批评上不要含糊躲闪,甚至温吞不清,要有立场,要有态度,要有观点,要勇敢地揭示病象,不一味地歌功唱好。不痛不痒的溢美之词亦或听起顺耳,但它脱离了批评的初衷,起不了明辨是非曲直的作用,长此以往,你的“批评”难以让人点头应声。
说来道去,我们的党内民主生活还得回到党的章程中所作的规范要求中来,回到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关于“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中来,让党内批评的声音多些、再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