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上午,刚打开办公室门,一个抱着孩子,穿着时尚的年轻妈妈无约而至,申请法庭帮其讨要前夫应为孩子支付的扶养费。正说着,其前夫不期而至,继而发生激烈争吵,父母的争吵惊得孩子恸哭。两人依然如故,抚养费的事仍无定论,年轻妈妈狠狠地说:“你等着,我让你十年都见不着你儿子一面。”丢下话,带着孩子的哭声,气呼呼地走了。这是报复?是惩罚?而孩子难道仅仅是他们相互间报复的一种工具,一种手段?我自语道:“孩子真可怜。”
基层法庭审理的百分之五十的案件是离婚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有90%以上是女方起诉要求离婚。看着孩子天真无邪、清澈明亮的眼睛,看着父母那张无所顾忌、不离婚就誓不罢休的怒脸,我思忖着,于某些人,选择离婚到底是权利意识的觉醒,还是道德责任的沦丧?
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出门打工早已成为一种潮流,在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里,打工者眼界开阔了,思想也慢慢发生了变化,原来生活也可以这样过:能够出入高档酒楼、可以身着名牌时装、拥有私家车、住洋楼别墅。在金钱与物质的强烈刺激下,他们的心开始不安分、不平衡了,便起了离婚的念头,为了离婚,他们宁可什么都不要,即使是孩子,抑或财产。
有一些打工者,出了门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从不和家人联系,也不往家里寄钱,不管不顾亲人对他(她)的担忧与期盼。原本不宽裕的家庭,生活变得更加艰难,上有老,下有小,一大家人的生活基本全靠一个人来维持,一家人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期待中慢慢绝望。于是,或因长期分居淡化了夫妻之间的感情,或因期间有了第三者插足,他们的婚姻最终走向破裂。
随着社会的进步,权力平等意识的加强,女性在社会舞台上的地位不断提高,而在有着“男尊女卑”几千年封建传统的背景下,女性权利意识的扩张和男性在家庭中地位的让渡未形成一种相应的此消彼长的态势,尤其在农村地区,男性在家庭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并没有太多的改变,而女性的平等权利意识逐渐增强,一方未退,一方急进,二者之间必然形成一种冲突,当这种矛盾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时,离婚便成为必然。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从法律角度来讲,他们都在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资格阻拦,然而从道德层面来说,婚姻意味着一种责任,一种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如果仅仅为了追求个人生活享受,而使一个完整的家庭走向破裂,从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这是对权利的滥用,但又因其并未触犯法律,所以它只能靠道德来约束。
在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建设和谐的家庭应是题内之义。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要靠这一个个细胞维持和推动。孩子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然而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终结却成为破裂的家庭里最大的、最无辜的受害者。离婚给孩子带来的心灵上的打击及缺少父母一方的关爱所带来的危害是不可想象的。对于婚姻,我们是否该保有一种慎重的心态?而对于尊重当事人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之余,在保证这种“自由”不被滥用上应该思考、思考、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