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为了提升法官综合素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今年会同法院大力推行司法作风建设和廉正教育,致力打造一只“高效、廉洁、能动、绩效”的法院强队。近日,该院两名法官用实际行动树立了该院法官廉洁办案,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9年12月1日中午12点半,该院民一庭庭长张小军刚刚开完庭,还没来得及休息,就接到一位来自贵州天柱的当事人吴某某请客吃饭的电话,张庭长婉言谢绝后,吴某某又找到民一庭办公室,此时正独自吃盒饭的张庭长停止了进餐,热情地接待了他。吴某某在介绍了自己案情后随即掏出了500元钱企图塞到张庭长的口袋,但被张庭长及时阻止了。张庭长耐心地向他解释:秉公执法、申张正义是每一个法官的职业道德。随后又给他宣读“五个严禁”等规定。在张庭长的极力劝说下,吴某某稍稍平息了激动的心情,收回了500元钱,可一想到年幼夭折的女儿,吴某某再次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直说要张庭长务必帮忙,同时将500元钱丢在办公桌上就迅速跑出了办公室不见了踪影。无奈之下,张庭长只能及时将500元钱交到法院纪检组并说明情况,纪检书记胡军立即联系到吴某某的代理人,要他转告吴某某开庭时将钱取回。
同年12月2日下午3点左右,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仕友在办公时,宝田县山溪村的杨某前来送案卷材料,案卷材料中夹着一个封好的信封,袁仕友副院长正要拆开信封时,发现杨某不像其他当事人一样急于叙述案情,而是一言不发,转头就走。袁副院长觉得不对劲,起身去追时,杨某已跑出办公大楼。袁副院长当即带着来不及拆开的信封来到纪检组,当着纪检书记胡军的面拆开信封,里面装有500元人民币。本着为当事人考虑之意,胡书记决定由袁副院长亲自退还给杨某,若杨某坚决不收回,则再上交该院纪检组。
袁副院长和张庭长严格自律、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得到了该院广大干警敬佩和人民群众的赞扬。同时,袁副院长也呼吁广大群众要用正确合法的方式满足诉求,要坚信法院始终会将“公平、公正”原则贯彻到每一起案件中,切实做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