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读书园地
常忆那碗甜酒

分享到:
作者: 高勇军  发布时间:2009-11-30 09:22:12 打印 字号: | |
  那是发生在2007年的一件事了。

    2007年12月8日,天寒地冻,怀着对执行案件的新奇,刚考入法院的我随法庭龙庭长一起到辖区的黄雷乡岑棚村执行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系邻居,均为女性,2006年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双方发生打斗,造成吴某受伤,花费医疗费1000元,仍有300元尚未执结。然而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案件,执行的过程却远没有想象当中那么简单……

    目的地距法庭所在地有百余里,那里山峦叠嶂,山路蜿蜒,在崇山峻岭中的土石路里颠簸了二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到达了岑棚村。不巧的是,被执行人外出做农活去了。凭办案经验,龙庭长找来了村支书,一来可以帮忙找人,二来可以协助我们做当事人工作。村支书花了半个小时才在山坳菜地里找到了被执行人。来到执行人家里,被执行人杨某情绪非常激动,对我们爱理不理,一直忙着做自己的事情,一会儿劈柴,一会儿剁猪草,“凭什么叫我赔钱,她不一样打了我”、“我没钱,我一个农家妇女哪里有300元钱” ……找着各种理由来搪塞。龙庭长耐心地听她讲完以后,向她详细地解释了判决的理由,法院并没有偏袒对方,“既然你的行为造成了对方损害,就应当负起责任”。村支书也在一旁做工作,称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打架中,你也有错”,“我有错,难道她就没错呀,要她赔我呀” ……就这样软磨硬缠,不知不觉,时间已过了中午1点,而我们也在瑟瑟寒风当中冻了近三个小时,脚也冻麻了,肚子也锇了。我心里直嘀咕:要是有火烤多好呀。等被执行人忙完家务活后,主动生起了柴火。烟火缭绕中,我们促膝长谈,避实就虚,拉起了家常。法官和蔼的态度、入情的分析,改变了杨某对法院的看法,态度也有了改变,最后同意赔偿。可她又没钱,讲钱都被丈夫拿到乡里赶场去了,要等丈夫回来后才有钱。其时已过了二点半,肚子早就唱起“空城计”了,可庭长还是没有去吃饭的意思。没办法,只有等她丈夫回来。左等右等,下午四点半,丈夫终于回来了,可事情并没有预料当中的顺利,“哪个打的找哪个”。唉,我心里那是个气呀!刚刚有点高兴的心情一下子又跌落到了谷底。这一磨,又不知要费多少时间!我们可是连中饭都没来得及吃的呀。真难,执行案件!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努力,我们轮番上阵,最后终于把丈夫说服,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目睹了全过程的村支书感叹地说:“原来以为法官蛮轻松的,想不到你们也这么不容易,到这个时候还没吃中饭,我们这条件简陋些,到我家喝碗甜酒吧”。盛情难却,饥饿之下,感觉那碗甜酒格外的甜,可能是我有生以来喝的最甜的一碗,毕竟,它代表着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代表着工作成功之后的喜悦。

    基层法庭的生活苦、累,当好一个基层法官需要智慧、需要技巧、需要耐心。永远也忘不了那碗甜酒,是它,让我品味法庭生活的酸甜苦辣;是它,让我想起工作的艰辛;是它,给我以动力,催我前行……
来源:新晃法院
责任编辑: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