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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进法庭 四年恩仇一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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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承辉  发布时间:2009-08-10 12:27:02 打印 字号: | |
  怀化法院网讯 2009年8月7日洪杏纺织有限公司诉银冬酒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洪江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为促使案件办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洪江法院邀请了洪江人大、政协代表参加了庭审旁听。       

  2003年2月洪杏纺织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改制,将部分厂房转让给银冬酒业有限公司,以安置下岗工人生活起居。双方约定银冬酒业公司2005年4月止支付完所有房款,但在此期间银冬酒业公司内部因股权转让引发矛盾,新股东以原股东税务未清为由拒绝交纳洪杏公司的房屋余款20万元及利息。这引起了原告下岗工人强烈不满,他们多次找到区领导解决,但协商未果。洪杏纺织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诉讼至洪江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感觉责任重大,一要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又要维护下岗工人的合法权益,如何稳妥解决矛盾,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确非易事。合议庭法官出面进行了多次调解,希望原、被告相互谅解,化解矛盾。但在支付尾款期限与利息上,双方分歧很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此种情况下法院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关系原告数千人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很大,全区人民十分关注。洪江人民法院为突破调解难点,寻求矛盾解决突破口,主动邀请区人大、政协代表共12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法庭在严肃庄重的气氛下组织了原、被告质证、认证,双方各抒己见、毫不退让,进行了激烈的庭审辩论,反映案件事实的证据逐一展示,案件事实逐步明了。在人大、政协代表面前及确凿的证据下,被告自知理亏,当庭向原告方表示了谦意,并主动提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答应短期内筹集款项,原告看到被告态度真诚,同意考虑被告方的经济状况适当让步。一场集结4年的矛盾纠纷在和风细雨下烟消云散。

  洪江法院以“案结事了”为审判宗旨,保证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对本辖区的重大案件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及廉政监督员参加旁听,为法院审判工作的高效高质开展提供了有意义的参考。
来源:洪江法院
责任编辑: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