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感谢辰溪县委政法委和法院,让这桩拖了近八年的事情得以了结,不仅让我得到赔偿也让我重新找回友谊,心服口服,再也不上访了。”已过知天命之年的米长友感慨的如是对法官说。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01年9月23日,那天米长友参加战友聚会,心情愉悦多喝了几杯,与战友王显刚在敬酒中发生口角进而争执扭打,致使其脸部受伤。过后米长友诉至法院并要求王显刚赔偿10万元的赔偿金。因为米长友伤势在县、市、省等多个部门得出不同鉴定,双方当事人均提出异议,双方矛盾异常尖锐,导致案件一直久拖不决。其后几年间,米长友多次进京赴省上访。该案得到了县委政法委及法院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谢景松多次主持召开案情分析,研究制定解决办法。鉴于双方当事人是战友,且之前关系非常好,由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主持,邀请双方战友、单位领导参与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于2009年5月16日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显刚分期赔偿米长友5万元整,并向米长友道歉,而米长友则撤诉,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