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法院网讯 2009年4月13日上午,随着会同县人民法院院长金晓荣一声令下,该县以还我青山,复我绿水为主题的环境保护专项执行活动拉开了帷幕。
会同县境内以洒溪乡为主的土纸产业已经开办百余年。长期以来,会同产的土纸一直是市场中的“香饽饽”,十分畅销,但由于这些造纸厂都以小作坊的形式存在,技术落后,产量不大,生产污水不经治理便直接往溪流中排放,造成当地溪水污浊,烟尘飞扬,难闻的气味弥漫上空,群众颇有怨言。为此,会同县人民政府痛下决心:坚决关闭严重污染环境的造纸厂!
2009年4月1日,会同县法院受理了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关闭粟永发等17家造纸厂的申请后,迅速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听证通知书,于当月7日、8日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听证,该院认为会同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限制内没有治理或者治理不达标,听证完毕后即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会同县人民政府作出的1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限粟永发等17家造纸厂在2009年4月12日前自动关闭。
要强制关闭的是16家历史悠久、给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一定经济来源的造纸厂,执行时面临的压力是不言而喻的。会同县法院迎难而上,主动协调,取得了电力、环保、公安等部门及有关乡镇的大力支持。4月13、14日,该院组织26台车辆,分成二个执行行动组,分别开进洒溪、长寨、坪村、宝田等7个乡镇,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劝说他们以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为重,放弃狭小的眼前利益。由于安排周密,宣传工作扎实,注重文明执法,得到了绝大部分被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二天时间内,共拆除造纸厂变压器17台,封存主要造纸设备40组,圆满完成了17起案件的执行任务,使得全县境内历史悠久的百年土纸厂一朝偃旗息鼓,全部关闭。